在网上用积分玩游戏比较刺激,也成了很多人日常的娱乐消遣,不料有些人对游戏积分却动了歪脑经。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魏某财和魏某宝犯赌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和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9月间,被告人魏某财、魏某宝购置了电脑、手机等设备,在网络游戏平台上注册游戏账号,通过手机微信、游戏平台论坛、游戏贴吧等,向新老游戏玩家宣传游戏平台玩法、提供游戏积分收售服务等信息,并雇佣陈某、吴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分成三组三班次,违反利用游戏平台积分只能进行娱乐、不能兑换为现实货币的规则,为游戏玩家回收游戏积分,将用户游戏积分兑换成法定货币,吸引游戏玩家参与游戏平台中“牛牛”“德州扑克”“捕鱼”“斗地主”“麻将”等游戏进行赌博,为需要购买游戏积分或将游戏积分兑换人民币的玩家,提供人民币与游戏积分的双向兑换服务,并赚取利差。
据调查,被告人魏某财、魏某通过33个微信账号,共计向游戏玩家销售游戏积分190939人次11992435.42元,向游戏玩家回收游戏积分15935人次8941910.94元,非法获利26378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财、魏某宝以营利为目的,以游戏平台为媒介,通过吸引他人到游戏平台赌博,利用游戏积分兑换的价差非法获利,聚众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人民币8941910.94元,已构成赌博罪。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结果和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