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陇川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6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和偷越国(边)境案,20名被告人获刑。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两级法院在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疫情防控期间偷越国(边)境犯罪分子。
9月24日,芒市法院审理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和偷越国(边)境2起案件,依法追究5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其中一起案件中,2020年6月9日1时30分许,德宏州边境管理支队木康边境检查站民警在龙瑞高速黄草坝加水站查缉时,查获一辆白色东风小康SUV轿车,车内乘坐的“哔哔”“小玉”“玛钦纽丁”三人无法提供有效出入境证件,同时抓获被告人余某军。经查,被告人余某军驾驶该车从瑞丽接到该三人后欲将其运送至保山芒宽。被告人余某军明知外籍人员没有出入境合法手续,仍然驾车予以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法院遂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余某军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9月24日,陇川法院集中审理宣判4起偷越国(边)境案件,15名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一起案件中,2020年3月7日,被告人梁某、陈某、谢某、杨某、郭某、杨某某、占某一起乘车从便道偷越出境到缅甸迈扎央参与赌博。3月29日,七被告人一起从便道偷越回国,后被民警抓获。七被告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偷越国境罪。七被告人偷越出境参与违法赌博活动,予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占某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七被告人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判处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分别判处其余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