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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法院使用微信视频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21-10-28 15:16:00


    新媒体时代,法院也在与时俱进,运用创新思维为群众排忧解难。11月21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湖村法庭法官运用微信视频,远程调解了一起被告在异地的离婚纠纷, 不仅提升了办案效率,还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了便利。

    张某和陈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因双方婚前疏于了解,婚后感情一般,多次因琐事大吵大闹,导致夫妻矛盾不断升级,后陈某外出务工,双方分居已有一年之久。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与陈某离婚。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均有离婚的念头,但因财产子女等各种原因,未能达成协议。主审法官得知被告在外省打工,来回路途遥远、经济成本大,并且工作、时间上也抽不出身。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以微信视频调解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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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原告张某如期到庭,被告陈某通过微信视频参加了庭审。原、被告就离婚和小孩的抚养问题等,仅用30分钟时间,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微信视频中,承办法官将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向原、被告逐条复述后,原、被告均表示协议无异议。法官随后出具调解法律文书送达双方。

    近年来,宁化法院适应新形势、采用新型媒体手段促进办案,已经成为常态。在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同时,也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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