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铁中院高效、善意化解矛盾,顺利执行两处以物抵债房产。
哈尔滨某信用社与王某某、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哈铁中院依法对抵押的两套房产进行拍卖,流拍后,信用社同意以房抵债。
在淸房过程中,一套房产所有人下落不明,房产被案外人使用,执行法官反复对案外人细心开导、释法析理,说明后果,最终占房案外人同意配合法院的腾房工作,陆续搬走了主要财物。另一套房产所有人正在监狱服刑,房屋被其妻使用,办案法官多次去张贴告示,均未发现有人在内居住,决定依法强制腾空。可就在腾房前,一个自称是房屋租户的人打来电话,表示自己用这套房子从事宠物养育,无法按要求搬走。执行干警与房产所有人妻子核实租户的身份后,于10月27日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套房产里养了近六十只布偶猫。租客表示屋子里的猫属于名贵宠物,也比较敏感,有的怀孕母猫在搬运过程中有可能流产、死亡,希望法院能多给其一些时间搬走。面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从人性化角度考虑,协调申请执行人与租住人协商,给其半个月时间搬家。双方在法院组织下达成协议并签字交接,事情得到妥善解决。执行人员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将案涉房产当场交付申请执行人,得到了申请执行人认可与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