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铁法院副院长孙树忠收到一面写有“依法纾困 公正助企”的锦旗,与以往不同的是,这面锦旗是被执行人送来的。
申请执行人中铁集团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经贸公司签订了《企业自备货车检修合同》,因经营不善,经贸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申请执行人检修费,该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某经贸公司仍未偿还欠款,申请执行人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某经贸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该公司账户进行查控,但均无钱款。经实地走访,执行法官了解到涉案公司有槽罐车及化工储罐可供执行,但槽罐车已被抵押,化工储罐也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如果对上述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某经贸公司的正常运转将会受到极大影响,申请人的诉求更无法得到解决,为保护双方权益,执行法官灵活调整执行方案,对上述财产采取查封措施,但允许被执行人某经贸公司继续使用。同时向其他法院发出协商函,建议其采取同样的执行措施,帮助被执行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所得收益按照协商比例清偿各方债权人。对此结果,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该案取得了“共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