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于某将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哈铁法院,以表达对法官尽心尽力办案的感激之情。
2018年12月,申请执行人于某购买被执行人王某所有的房屋一处,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于某将购房款55万元全部支付给哈尔滨某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王某为申请执行人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但该房地产公司并未将购房款支付给王某,且该公司经营者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双方当事人遂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于某交付房屋,但王某拒绝腾房,于某申请强制执行。
哈铁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但被执行人对此事十分抵触,依旧拒绝腾退房屋。在实地走访中,办案法官了解到房屋的实际使用者是被执行人的父母,年逾八十且身体状况不佳,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处境,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柔性执行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释法说理、情理并用,经过不断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一部分损失,被执行人自动腾退房屋。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