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因妒生恨 男子非法侵入前女友住宅获刑
发布时间:2021-12-02 16:23:06
昔日恋人如今分手,男子因妒生恨,暴力入侵前女友住宅,终被绳之以法。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李某某与施某某分手后,得知施某某另有新欢,心有不甘,多次纠缠施某某。2019年6月,李某某来到施某某住宅敲门,无人应答,便用随身携带的铁锤打碎大门玻璃,进入房间。后持铁锤追赶前女友,并与房间内施某某的男友发生扭打。经鉴定,施某某及其男友伤情均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未经他人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李某某不服湘东区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萍乡中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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