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诉讼业务“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活动安排,12月31日下午,哈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晶、张静姝为两级法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支(大)队的部分代表分别讲授了题为《最高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行政裁判文书制作概述》专题讲座。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永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哲浩,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学民,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鹏跃参加讲座。中院设主会场,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
何晶讲授了《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制定背景、基本遵循及条文理解与适用等内容,强调《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是行政审判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依据。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丰富和积累,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也将不断完善和发展,必将成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机制。
张静姝从行政裁判文书制作的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正文主要部分的基本写法、应注意的问题和行政文书的细节等内容进行阐述。强调写好裁判文书是司法最重要的“产品”,汇聚法治精神、法律思维、文化传统,集中反映司法效果、司法水平、司法作风、司法影响等多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希望大家在审判实践中要重视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裁判文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