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法院线上调解一保险人代位求追偿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02-08 16:35:59
近日,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团队通过互联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追偿权纠纷案件。
原告系一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26日,被告曾某某驾驶车主为唐山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小型轿车,与原告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刘某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双车受损的事故。经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曾某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对刘某某驾驶的车辆履行35000元判决赔偿责任,赔付后原告依法享有追偿的权利,曾某某为本案次责方驾驶员违法行驶,某财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次责方的承保公司,原告以两被告均应承担原告的损失赔偿责任为由,向滦南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滦南法院办案人员庭前与双方当事人的电话沟通联系,和庭审中的耐心调解,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了相关赔偿款项。
至此,一起保险人代位求追偿权纠纷案件,通过互联网法庭线上调解方式得以圆满化解。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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