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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铁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2-05-19 16:04:16



    近日,黑龙江省文明委印发《关于命名第二十届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的决定》,牡铁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自2017年被命名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以来,牡铁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新突破。

    近年来,牡铁法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打造“学习型法院”为目标,不断带领干警队伍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能力作风、提升工作氛围,以“三步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通过预先谋划部署,迈好统筹“第一步”。院领导班子研究确立了涵盖“党的建设、教育培训、文化传承、环境建设、制度建设”五项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建立了以政治部为主导的月汇报、季总结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通过全面持续推进,踏出落实“第二步”。陆续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传统节日活动”“法治宣传活动”“党员下沉活动”等主题活动,使干警队伍精神面貌明显提升,精气神儿明显提振。

    通过周密组织申报,做好成果总结“第三步”。2021年10月,在严谨高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同时,成立精神文明单位申报专班,负责根据省精神文明办工作通知开展相关工作,仅用20多天时间顺利通过审查,完成申报工作。

    未来,牡铁法院将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升干警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能力作风素质,为建功龙江“十四五”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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