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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法院发挥司法职能 助力社会诚信建设

发布时间:2022-06-10 11:16:12


    近年来,鸡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弘扬“有约必践”,保护“货真价实”,严惩“坑蒙拐骗”,用公正司法助力诚信建设促进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治理网络欺诈,打击上下游关联犯罪。

    虎林市的陈某与任某通过抖音发布短视频,谎称可以利用苹果ID退款,诈骗王某、王某壵二人合计22000元。虎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设置骗局,采用远程、非接触式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符合电信网络诈骗特征,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互联网的虚拟性、隐匿性在一些领域带来诚信危机,一些行为不仅挑战诚信底线,违背公序良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甚至涉嫌违法犯罪,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危害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

    网络刷单、转账赚提成、帮忙“收款”、出租出卖“两卡”……轻轻松松月入过万?殊不知,已经沦落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开设赌场等犯罪的“帮凶”。近日,鸡西市梨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罗某明知他人利用网络信息实施犯罪,仍为“刷单工作室”接收、转移非法资金,获刑七个月、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

    鸡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刑事审判打击有关犯罪行为,同时通过民事审判让失信违法者无利可图,使被害人权益得到及时救济,引领诚实守信的网络风尚。

    惩戒失信与褒奖诚信并重 惩戒“老赖”逃债 鼓励修复诚信

    查控系统的应用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网打尽”;信用惩戒体系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限制出境、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让失信者心有所戒、行有所敛、违有所惩……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鸡西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黑龙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鸡西某环境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鸡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1847100元及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执行费20871元。因本案数额较大,且都是用来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关系着50个家庭的生活保障,鸡东法院高度重视,并将该案优先执行。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释明后果,并对其账户进行了查询控制,被执行人意识到严重性,积极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款到账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执行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支付了拖欠两年的工资款,为50多个家庭送去了生活的希望。

    失信惩戒措施关系各方当事人切身利益,鸡西法院保持敬畏、谨慎用权,精准采取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将信用惩戒的着力点聚焦到打击少数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上,把握信用惩戒的规范性、适度性。

    依法治理诚信缺失问题 严惩“虚假诉讼”保护“货真价实”

    原告管某经被告孙某某介绍参加民间互助小额理财项目。后管某感到投资回报无望,便威胁孙某、胡某、曹某三人出具借条。管某凭此借条向虎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原告给付拖欠的借款。庭审中,原告陈述了借款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借款的支付方式,但三被告予以否认,均称借款的事实不存在,并详细说明了涉案《借条》产生的原因。法官通过认真研判,发现此案存在虚假诉讼嫌疑。经过庭审质证、认证,法庭调查及当事人陈述,查明原告管某在庭审过程中故意陈述虚假案件事实,妨碍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法予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对其罚款2000元。

    近年来,虚假诉讼时有发生,有的为了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有的为了骗取保险金。有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有的单方或与他人伪造证据,虚构案件事实,虚构纠纷。这严重扰乱了正常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损害了社会诚信。鸡西法院一系列依法治理诚信缺失问题的司法举措,让设局下套者自食其果;一个个具体案件审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公正司法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文章出处: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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