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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恋情被人从中作梗 酒后持械伤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6-01-18 08:51:11


    因怀疑自己谈恋爱不成是他人从中作梗,便借着酒意持械伤人。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对该起寻衅滋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赔偿被害人陈某各项损失9611元。

    2015年7月24日18时许,张某与陈某等人在李某家喝酒过程中,因陈某谈及张某家中的琐事,而张某又联想到自己谈恋爱时,陈某故意从中作梗,于是便责骂陈某,被人劝阻后,张某随即离开李某家。张某回到家中后,越想越气,觉得陈某一直有意跟其作对,要教训他。当晚21时40分,张某从家中持两把菜刀冲至陈某家中,朝坐在其家一楼大厅沙发上看人打扑克的陈某脸上砍了一刀,致陈某右脸受伤。经鉴定,陈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共花去医疗费5138元。案发后,张某的父亲向陈某赔偿医疗费5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张某因伤害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造成的损失,依法应予赔偿,另张某已赔偿陈某的部分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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