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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22-07-25 16:16:40



    7月22日,哈铁中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哈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树忠参加仪式,并向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郭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2015年5月,郭某受安某雇佣为哈尔滨某塔吊租赁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意外身受重伤,经法院判决,被告安某应赔偿郭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治疗费用,塔吊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经省法院指定,哈铁法院于2018年9月立案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塔吊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并已注销,其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提起公诉,安某则下落不明。为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积极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冻结、划拨、拘留等强制措施执行到位案款11万余元。同时,在该案立案后的几年里,多次到安某住所地查找其下落,并向公安机关发出协执函。

    为治疗伤病,郭某欠下巨额债务,且本人已丧失工作能力,生活十分困难,后又因腿部病情恶化,急需一笔费用进行手术治疗。了解到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因人施策、因案施策,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困难,于是积极向上级法院申报司法救助申请,请求给予郭某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以解决其燃眉之急。

    哈铁法院将继续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最大限度为郭某提供司法服务,用心用情用力回应当事人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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