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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铁法院实质性化解拆迁纠纷受称赞

发布时间:2022-11-09 17:05:09



    近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两起房屋拆迁及行政赔偿案件,拆迁部门与被拆迁户握手言和。

    该案中,2007年,刘某先后以两个儿子的名义分别与王某签订购房合同,购得了位于同一个院落的56平方米的私产平房以及44平方米的无照平房,但刘某购买后并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仅保留私产房照及相关合同,并一直居住使用。2017年某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刘某居住的棚户区进行征收拆迁,刘某因对房屋拆迁补偿款不满意,一直未能与房屋拆迁部门达成协议。2022年5月5日晚,两处房屋突然被拆除。刘某带着儿子到佳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房屋拆迁违法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经审查发现,原告所持有的证据并不充分确实,要求赔偿的项目数额虚多虚高,被告依照《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坚持只能赔偿有照房屋,无照房屋不予赔偿。为了能够实质性化解争议,办案法官在疫情防控居家办公期间,多次与刘某的小儿子沟通,同时建议被告主动缓和关系,努力赔偿原告损失。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原告获得赔偿款,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并向法官赠送锦旗。被告单位领导也对法院积极促成和解,圆满解决这一拆迁难题予以感谢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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