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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老人转换电视频道将其打伤 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五个月

发布时间:2023-01-18 10:47:02


    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邱某某寻衅滋事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26日18时许,被告人邱某某在霞浦县某老年健身康乐家园看电视时,不满被害人陈某某使用遥控器转换频道,便抢过陈某某手中的遥控器,打了陈某某头部一拳,推搡中致陈某某仰面倒地,随即用膝盖跪压陈某某腹部,导致陈某某受伤,后被告人邱某某被在场人员拉开。经鉴定,陈某某左侧第7、8肋骨及右侧第7、8肋骨骨折,伤情属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犯罪对象为老年人,对被告人邱某某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邱某某关于其没有殴打被害人的辩解,及辩护人关于被害人存在故意引发并激化矛盾的行为,本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应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不符合查明的事实及法律规定,故不予采纳。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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