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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三争”晋先】哈铁法院:行政调解化争议 实质解决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3-04-14 17:16:16



    021年7月,原告张某与被告哈尔滨市某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签订协议,张某为某棚改项目被征收人,协议约定征收以货币补偿方式进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需要向张某支付货币补偿价款60万元,该笔款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然而被告却迟迟未予履行。原告张某遂向哈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案法官对案件事实调查研判,与原告张某和涉诉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向当事双方释法说理,充分交换双方调解意向后,最终被告同意按照约定给付相应补偿款项,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哈铁法院依法出具了行政调解书,此行政纠纷得到了实质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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