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工作落实年 | 哈铁法院:十年奔走 一站解忧

发布时间:2023-06-08 15:51:06



    “真的太感谢哈铁法院的法官了,困扰了我们夫妻俩十年的麻烦事儿,今天终于解决了!”近日,当事人赵某和爱人来到哈铁法院,将两面锦旗交到办案法官手中,并连连致谢。

    2013年,原告赵某的房屋被征收并与某区征收办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以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对赵某进行补偿,赵某依约缴纳差价款。然而,在选房入户时,赵某发现安置房屋与征收时承诺的房型不符,赵某拒绝选房。经过多年协商,征收办与其签订《异地安置补充协议》,约定为赵某在某小区异地安置房屋,如有单方违约,按照房屋总价值一倍赔偿。此后的几年里,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履行《异地安置补充协议》,均未得到解决,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异地安置补充协议》,按协议约定的安置房屋评估价格给与原告货币补偿,并赔偿损失。

    哈铁法院立案后,合议庭仔细审查案件事实,按照约定的房屋安置时间节点对房产进行评估,最终,依法判决解除《异地安置补充协议》,被告按照评估价格给付原告赔偿款,并对约定过高的违约金进行调整。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无奈之下的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走好司法审判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被告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并要求被告提供账号,该案从立案执行到将执行款扣划至原告账户仅用了7天时间。至此,原告多年的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122808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