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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案件巧化解 11人申请撤诉

发布时间:2023-09-05 10:38:02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妥善化解了一起因征地拆迁安置引发的群体性案件。冯和平等11户村民,因承包地被征收,在未向所在居委会申请办理社保安置的情况下,直接向平舆县人民政府邮寄《安置申请书》,要求平舆县人民政府对他们进行社保安置和留地安置。平舆县人民政府未予答复,冯和平等11人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冯和平等11人的诉讼请求均被驳回。冯和平等11人今年2月向该院申请再审。

    王凤强副庭长对这批案件听证后,发现冯和平等11人败诉的原因在于,社保安置需个人申请,经居委会初审、办事处公示、社保部门审核确定,最后报县政府备案。冯和平等11人未经上述程序,而是直接向平舆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一、二审驳回冯和平等11人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该起群体性案件当事人情绪激动,并且他们的诉求在实体上是合理的,如果简单驳回再审申请,势必会激化矛盾。

    鉴于此,合议庭多次与平舆县人民政府、冯和平等11人沟通协商,指导冯和平等11人按照程序提出社保安置申请、完善材料。在合议庭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冯和平等11人的社保安置和留地安置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一起群体性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月25日,合议庭收到冯和平等11人的撤回再审申请,王凤强副庭长还接到冯和平的电话,冯和平激动地说:“省法院法官亲自跑到我们县,给俺们农民解决了问题,感谢省法院,感谢法官!”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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