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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福绵区法院审结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 16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3-09-05 11:02:58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16名被告人、涉案金额达90余万元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年不等的刑期。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8月至11月,邱某(另案处理)纠集江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租用一民房组建诈骗工作室。被告人陈某某等16人分别在不同的时间段加入该诈骗工作室。该诈骗工作室团伙通过使用国外社交软件与外国人聊天,冒充成功人士、美女等,吸引外国人进行虚拟货币投资,以骗取被害人的钱财。经司法会计鉴定,按照入职时间不同,被告人陈某某等16人的个人涉案金额为20191.84元至931423.43元不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等1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用电信网络手段诈骗他人财物,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等16人诈骗罪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电信网络诈骗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稳定。近年来,福绵区法院依法从严从快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同时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三万三学”“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加强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运用司法手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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