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普通大客车当校车接送幼儿,居然超载100%,简直把幼儿生命当儿戏!虽然没有发生意外,但是司机还是要受到法律追责。笔者今天从浙江省临海市检察院获悉,幼儿园校车司机毛时德因涉嫌校车危险驾驶罪已于1月28日被该院提起公诉。这是自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浙江省首例被提起公诉的校车危险驾驶犯罪案件。
2015年12月2日,毛时德驾驶一辆大型普通客车作为幼儿园校车送临海市小芝镇某幼儿园学生放学回家,因超载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查,该客车核定载人为幼儿21人、成人2人,而在交警部门查获该校车时,车上竟然实载幼儿42人、成人2人,超过额定乘员数100%!
经检察机关审查发现,这辆校车有效期为2015年3月31日,在到期之后,并没有重新申领新的校车标牌。据毛时德供述,该幼儿园登记有幼儿177名,其中115人需要接送,而接送车辆仅有一辆。毛时德为贪省方便省力,将本应该分批接送的幼儿塞进了一辆校车,严重超载。
经办检察官提醒,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其中明确将校车超载列入“危险驾驶”行为,必须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