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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区法院:深化源头治理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24-07-17 17:47:40


    诉前调解作为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迅速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近日,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积极做好倾听疏导、释法明理工作,将一起因不服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引发的行政案件,高效化解在诉前。

    2023年9月10日6时40分,当事人曾某驾驶小型汽车在西中华路设有禁停标志的地点违法停放,被交警执勤人员拍照取证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曾某对此处罚持有异议,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后,曾某到朝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阅卷梳理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展开沟通,并迅速厘清案件争议焦点:该停车地点是否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经过承办法官实地勘察和认真了解,确认了停车地点确实为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地点,当事人未准确识别停车地点的禁停标志、标线。通过法官的耐心协商、细致沟通和释法明理,使当事人彻底解开了困惑和心结,主动提出了撤诉申请。

    下一步,朝阳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促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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