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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密山:法官协调化纠纷 促成共赢获锦旗

发布时间:2024-07-17 17:48:15


    近日,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不服行政征收补偿协议纠纷案件。2020年9月30日,原告徐某、王某美、徐某洲与被告密山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将原告家庭所有食品厂厂房动迁,并向原告提供某小区11号楼 5个门市进行回迁。在回迁过程中,原告发现开发商擅自改变了设计图纸,致动迁协议中约定的门市面积不足约定回迁面积,并拟以其他门市补偿原告面积。原告认为,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提供回迁房屋,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动迁协议,并给予现金赔偿。

    法院认为,被告对开发商监管不力,开发商擅改变原设计图纸,致无法按约定向原告回迁房屋,属根本违约。为了能够使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法官多次向主管市长汇报,多次与住建部门、开发商协调。最后,双方当事人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同意将符合原告意愿的两处门市抵顶原《动迁补偿协议》中约定的回迁房屋位置。

    通过法官的积极协调化解,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节约了诉讼成本,保证了被告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亦维护了司法权威。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处理本案的方式和效率均表示十分满意,认为起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实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近日,原告派代表向行政审判庭赠送了锦旗,表达感谢之情。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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