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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梦想——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有感

发布时间:2024-08-16 15:03:15


    凡为过往、皆为序章。

    非常荣幸成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之一,同样作为下一个100年的开创者、建设者,我们即将进入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中国梦”的新时代。

    新时代的万千气象,激荡着每一个梦想;新时代的蓬勃朝气,激励着每一种奋斗。只要精诚团结、共同奋斗,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拦中国人民实现梦想的步伐!

    或许你会说,这只是一句口号,遍地黄金的日子已成历史,低垂的果子早被摘光了,风口都是父辈们的。不可否认,高强度竞争、攀升的房价,是面透镜,会放大焦虑,矮化梦想。但反过来看看,祖辈父辈的逐梦路上,餐桌上何来稻米飘香,绿皮车哪能开到350迈,日记本里何曾有过“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每个时代都有属于它的艰难和考验,上一辈的成绩,早已成为你我奋斗的阶梯。一些资源注定被激烈竞争,但不妨碍这个伟大的时代被充分共享。唯有时代,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新时代属于每一个人。

    “山积而高,泽积而长。”以我党百年的积淀作为基石,未来的中国,并不缥缈。新时代,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关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便是我的梦想。

    正义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不同人处在不同角度总有不同的理解,我第一次收获内心关于正义的定义是在2012年,我办理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2011年4月2日,原告早6时20分驾驶摩托车从其租房处出发,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造成锁骨骨折,经事故责任认定,原告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存在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不是导致事故的原因,原告不负事故责任。原告向被告某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某单位认为,原告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存在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属故意犯罪,而且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点,不是发生在原告户籍地与单位合理路线之间,因此没有认定原告的受伤为工伤。原告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中年人,没有委托任何代理律师,庭审时也不太会表达。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必须仔细深入了解案情,作出最客观公正的判断。当拿到行政判决书时,原告有些不知所措,眼里似乎噙着泪,走出办公室大门前的一刻,他突然转身对我说“陈法官,我不会说话,也没想到我会赢,你在判决书上把我表达不出来的事实,都给写上了,我给你鞠上一躬吧。”说完他郑重向我鞠躬致谢。我一直以为这样的场景只能发生在他人身上,可它就真切发生在我办理第一起行政案件之中,清晰记得,那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真挚的双眸,如一股清流沁润我的心,那一刻职业的神圣感油然而生。而之所以能收获这一切,我也只是做了职责范围内该做的事。

    后来我渐渐明了,我与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是几千案件与唯一案件的比例原则。所以我要求自己不断精进业务素养,办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能保持一颗法律人的赤子之心,从而让当事人通过我们的工作收获到内心的安定和平和,这就是我新时代的梦想。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志之所向,无坚不入。”新时代,就让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乘着浩荡东风、团结奋进,山海可蹈;勠力同心,未来可期,让我们对每一起案件的认真负责汇涓成海,对每一位当事人的尽心尽力聚沙成塔,就让我们以梦为马,不负时代,不负韶华。

文章出处: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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