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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伊春丰林县人民法院 “软硬”兼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

发布时间:2024-12-08 14:58:31



    近日,伊春丰林县人民法院在小兴安岭深处成功执结一起涉及松塔的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张某多年前受雇为被执行人王某打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经法庭判决,王某应支付张某十万余元伤残赔偿金,但王某给付了张某四万元后,当起了“老赖”。王某无奈向丰林县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虽然王某一直拒绝沟通,但执行法官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经过多日摸排,最终在大山深处找到了王某的储藏松塔简易木板房和未来得及转移走的近百袋松塔。执行干警发现王某的朋友在此看守,并称松塔为其所有。经执行法官数个小时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终于同意配合查封、扣押。松塔在当晚成功从小兴安岭大山深处押运到法院。由于松塔属于季节性商品,易发霉变质,丰林县法院专门研究制定了储存方案,做好通风晾晒和防鼠防潮工作,全程视频录像,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被执行人王某收起了“拖延”的伎俩,给付了迟到三年的赔偿款,并将完好无损的松塔接收运回。

    丰林县法院落实省法院部署始终坚持以释法明理、思想感化的“软方式”,坚决强硬、扣押查封的“硬”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加速变成“真金白银”。

文章出处: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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