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6-03-02 09:04:32


    17世纪英国普通法院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爱德华•柯可在抨击教会关于国王可以亲审案件的观点时说过一段惊世名言:“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理。”在司法制度中,法官之所以能作为法律的守护者,担当起维护社会良知和正义的角色,是在于法官所具备的极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其对法律有着超强的感受力和理解力,然而这种感受力和理解力却不是与生俱来的,它只有通过专门的培训才可以获得。为了让法律的正义得以彰显,初入法院系统的预备法官,无疑应该成为重点培训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培训条例》已将预备法官培训作为法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以规定,预备法官培训重点不仅包括提高法律适用能力,还包括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一、预备法官培训的现状与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3月30日下发的《法官培训条例》第二条 明确规定:”拟任法官的人员,应接受预备法官培训。”第十五条规定:”预备法官培训应注重岗位规范、职业道德和审判实务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年。”2006年,国家法官学院结合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来全国法院拟任法官人员的实际,先后分专业举办了三期预备法官培训班,一些法官学院分院也经授权和委托开展了预备法官培训工作。经过近一年的教学实践,已积累了一些基本的经验。为认真贯彻落实《法官培训条例》,提出了”2007年--2010年全国预备法官培训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规定了培训期限和培训方式:预备法官培训的期限为一年,包括在校集中授课和校外实习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分配原则要求是:一是在校集中授课时间三个月;二是校外实习时间八个月。 在校集中授课和校外实习原则上分两个阶段分别进行,但开展培训的机构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分段穿插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在预备法官在校集中培训中,应突出培养学员的法官职业素养和审判技能。在校集中培训的教学内容应包括法官职业素养、审判理念和审理思路、审判技能(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其他实务技能)。 法官职业素养的教学内容应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谐社会的构建、法官职业道德、法律思维等内容。实习方面的规定:在法院的实习主要应在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进行,除应集中对法院各审判业务进行全面涉猎外,还可根据学员意愿及其今后拟从事的审判岗位在实习阶段予以重点考虑和保证,但学员实习的部门不得少于2个。条件允许的地方可组织学员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相关部门 和其他社会机构进行实习。使学员通过培训,达到初任法官的任职要求。在实践中,全国法院系统的预备法官培训并没有原原本本按照上述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二、当前我国预备法官培训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其一是法院的预备法官培训中对预备法官办案经验的培训不够。现在的预备法官基本上都是大中专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同时都是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专业的知识应该说是不会缺乏的。真正预备法官最缺乏的是办案的经验,所以对预备法官的培训最迫切也是最重要的是尽最大程度的增强办理各种类型案件的经验。我国虽然不像英美法系那样如此依赖经验,但是审判实践告诉我们,现代社会中的法官要胜任审判工作,还需要大量的实践性的、具体的社会经验作为其形成正当性裁判的有益补充。在中国现实生活中,民众对法律正义观的理解更多地来源于一种经验感觉中的“直觉正义”,他们习惯于用自己朴素的感觉来评价法院对纠纷的处理,当发现法院的判决与他们的感觉和经验相违背时,他们就会觉得法院是不公正的,法律是不可信的。在很多人看来,法官处理案件就是要合情合理,就是要使当事人双方都尽可能地满意,而不是遵循书本上的严格的法律规定“就事论事”。所以,有经验的法官往往会很灵活地在法律知识与社会经验之间,在法意与民情之间进行某种平衡与妥协,巧妙地、智慧地将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生活经验、社会常识有机地掺杂、揉和在一起。从这个意义上讲,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非常重要。“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霍姆斯这句经典法律名言向我们揭示了经验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我们的预备法官办案经验是很缺乏的,而现在法官学院对预备法官的培训基本上还是停留在理论阶段,没有对预备法官实践内容进行升华和总结。预备法官办案经验的形成在中国尚未形成制度,各地没有统一的培训的方法和策略,甚至有些法院根本就不重视预备法官办案经验的培训,让预备法官花费过多的时间去做一些对提高办案水平无关的事情。预备法官深感没有一个增长办案经验的平台,没有一个好的导师引导,大部分预备法官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了很多弯路,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其二是法院预备法官培训中缺乏对预备法官进行奖惩机制。现在法院的预备法官出现了两种不好的趋势,一方面是预备法官组织纪律性不强,没有对未来法官职业生涯的规划;另一方面是工作积极性不高。在上下级法院的法官遴选上存在一定问题,现在高院和中院充实人才仍然主要是通过公开招考合格的法律院校的毕业生和其他人员。而在基层打拼多年,经验丰富的法官不能充实到上级法院中去,这对基层法院的预备法官来说是不公平的,严重挫伤了基层法院预备法官的工作热情,对法院未来的发展也是不利的。当前由于法院的现实情况,法官的待遇并不是很好,晋升提拔方面也受到多方面限制。而法官的工作压力是很大的,成为法官的门槛是很高的,但是却没有相应的待遇,这使得刚刚踏上工作岗位不久的预备法官来说难以接受。工作和生活的压力都很大,在这种压力下就形成了以上两种心理状态,没有组织纪律性和工作积极性。预备法官是法院的未来,如果放任这种趋势的发展,这些预备法官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就不仅仅是没有组织纪律性和工作积极性的问题了,很可能会滋生腐败和犯罪。所以在预备法官培训中要建立起奖惩机制,抑制预备法官心理上的不良趋势,激发预备法官的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

    其三是法院预备法官培训中应加强对预备法官思想道德的有效教育。长期以来法院对预备法官思想道德教育还是比较重视,但是笔者认为效果不是很好,很多都是走过场,没有真正引起预备法官的高度重视。要实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必须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又建立在广大法院干警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因此,切实加强法院干警的思想道德建设,才能全面推进司法审判工作。法官培训学院的培训往往更重视法律知识和办案技能的培训,对预备法官的思想道德教育方式比较传统,没有达到很好效果。在平时的教育中,没有深入预备法官的实际进行,所以都是停留表面。特别是在法官职业道德的教育上,现在还没有形成一种法官文化,有些法官还没有自觉地遵行最高法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在日渐浮躁和功利化的当今社会里,面对满目奢华,面对种种诱惑,要坚守法官的职业道德亦不容易。作为一名法官,经常会遇到阻力和压力,还会面临各种“盛情”的侵袭。在财情面前能否清心寡欲,在色情面前能否坐怀不乱,在人情面前能否公私分明,在友情面前能否大义灭亲,往往是对法官最为严峻的考验。作为预备法官更应该时时处处铭记自己是一名法官,要严格要求自己,所以这种职业道德教育在预备法官的培训中就显得极为重要,而现实情况并不乐观,很多预备法官沾染了一些社会不良习气,没有守住自己的职业道德。

    二、完善我国预备法官培训的几点看法

    第一,建立培训预备法官办案经验的机制。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法官必须要兼顾和平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最大限度地实现两者的统一,这就需要我们的法官不但应该是精通法律的专家,也应该是通晓人情世故的练达之人,是有相当深厚社会生活经验的人。笔者认为一下几点可以纳入到培训预备法官办案经验的机制中:首先,对预备法官实行“一带一”、定期轮换的培训模式。所谓“一带一”指的是确定由一名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帮带一个预备法官,预备法官协助老法官办案,老法官通过平时的办案可以逐渐把自己的的办案经验传授给预备法官,这种方式也可以减轻老法官的办案压力,同时也可以快速的提高预备法官的办案经验。这种一名老法官帮带一名预备法官的模式可以定期进行轮换,通过这种轮换可以让预备法官吸收各种办案的经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最后形成自己的办案经验。发挥资深法官对预备法官的传帮带作用,需要法院加以规范和引导。要选好了一批“好师傅”,鼓励资深法官发掘、提炼和总结自身在案件处理、审判管理和方法技巧等方面积累的经验,使他们有能力将预备法官“扶上马,送一程”。增强资深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他们不但要公正高效审判,还要孜孜不倦地传道授业解惑。对成绩显著的“指导老师”,要给予适当奖励,以提高其积极性。其次,建立预备法官培训基地,搭建一个平台让预备法官成长。将预备法官培训与法官下社区下乡镇活动结合起来,为预备法官在较短的时间内积累起审理案件、处理纠纷的经验提供了一条快捷之路。新提拔的预备法官都轮流参与社区的法制宣传,参与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同时还可以开办网络咨询站点,以留言板或BBS的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把基层法庭作为锻炼预备法官的基地,每个预备法官都必须有在基层法庭的工作经验。在基层法庭懂得向群众学习,向社会学习,丰富自己的社会知识和人生阅历,学会用群众语言做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从法律、社会、人民多维视角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以更好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和谐。

    第二,建立对预备法官的奖惩机制。通过建立对预备法官的奖惩机制,严格要求我们预备法官的行为,把预备法官引导到一条扎实工作,清白做人的道路上。同时通过奖惩机制,提高预备法官工作热情,增强职业荣誉感。首先,应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基础上,根据预备法官的特点,制定针对预备法官的行为准则。这个准则应该明确预备法官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警惕什么,如何奖惩。其次,在制定了行为准则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对执行行为准则的监督制度。法院的纪检组是监督的领导机构,可以对预备法官遵行行为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也可以定期让资深法官给预备法官打分,评定预备法官的行为操守以及办案情况,这些评定成绩作为预备法官晋级提拔的依据。通过这种评价系统树立优秀预备法官的典型,教育激励其他预备法官积极上进的热情,促进预备法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鼓励。再次,要建立上下级法院法官流动制度,使更多的基层法院的法官能够有机会进入上一级法院任职。新招录的法院人员必须尽量地充实到基层法院,在基层法院表现优秀的,通过考核可以调入上一级法院任职,这样可以鼓励基层法院的预备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也可以为上级法院输送办案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强的法官。最后,要建立对预备法官的激励机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逐步建立、完善法官津贴制度,强化法官的职务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对法官实行无过错不受免职。通过各种合理的方式,提高预备法官经济、政治待遇,解决预备法官的后顾之忧,让预备法官能够安心于法院的工作。激励预备法官调查研究,现行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必然反映到司法实践中,而成文法中许多弹性条款的存在,无疑增加了预备法官执法的难度。因而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不调查研究不行。通过要求预备法官写调研文章,以促使预备法官去思考、去研究、去探索、去总结,从而提高预备法官的执法水平,克服预备法官机械执法之弊端。预备法官养成了调研的司法理念后,将会使法官的法律适用意识从单纯型、经验型办案转向对立法原意、法律精神、执法原则、国情社情的综合把握。

    第三,加强对预备法官的思想道德教育。人民法院根据人民和宪法的授权,代表人民行使审判权,人民法官作为这种审判权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办事。同时,党的十六大提出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东西方文化特别是不同的价值观念发生了猛烈的撞击,给普通人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带来了深刻影响,尽管主流是积极的,但负面影响也不可低估。人民法院处于社会矛盾集中的漩涡中央,在这里,金钱观、价值观、利益观时时都在发生激烈的碰撞,思想道德的教育就显得格外的迫切和重要,提高各级法院法官行使审判权的能力,这其中无疑就包括提高法官的思想道德素质。预备法官作为未来法院的希望,思想道德这一关是一定要过得去的,特别是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是要经得起考验的。如何加强对预备法官思想道德的教育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院领导集体要树立正确的导向,孔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意思是政就是端正,您带头端正,谁敢不端正呢?法院领导自己能够有严格要求自己,恪守职业道德的要求,相信年轻人也会好好学习的。法院领导集体必须掌握情况,提拔那些思想道德过硬的预备法官,使预备法官看到只有提升自己思想境界和恪守职业道德,才能有提拔的机会,这样能让预备法官自觉加强思想道德的提高。其次,要加强对预备法官职业道德的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广大预备法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及《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法官法》中关于惩戒方面的规定,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职务言行,认真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行为修养。进一步提高转变审判作风的自觉性,以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做好审判工作。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真正落到实处。再次,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是预备法官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理想信念。法院应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牵头作用,在创建文明单位、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普法宣传、新农村等活动中,始终要求预备法官以身作则、积极参与,使大家在丰富多彩的各种实践活动中受到深刻的职业责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在团组织的领导下,通过这些有意义的活动,使预备法官自己树立高尚的思想品德。

    第四,注重预备法官创新能力的培训,培训预备法官适应地方特色的能力。创新是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源泉,也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的动力。面对着中国司法改革的大潮,法院体制需要创新改革,所以法院急需创新性人才。预备法官是法院的生力军,有活力、有想法、有勇气,是创新的代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创新型人才的成长是一个综合培训的过程。首先,法院必须树立创新的意识。创新意味着打破常规、另辟蹊径,对创新人才的任用也应如此。毋庸讳言,在我们的文化中,还残存着师道尊严、崇尚权威的印迹,新见解、新主张比较难于找到展示舞台,所以应该给预备法官创新和施展才华的空间。大胆地让预备法官发现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的问题,并且给预备法官机会把这些问题提出来,让预备法官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其次,我们法院的选用人才机制,仍未完全脱离论资排辈的窠臼,有能力、有水平、有潜力的人尚未脱颖而出。不打破法院这些有碍公平竞争的条条框框,不改变这些有悖于人才成长规律的选拔机制,不努力创造出既嘉勉成功又宽容失败的氛围,创新型人才就很难“冒尖”。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强调过,大力培训选拔年轻干部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干部队伍新老交替与合作是一个永无完结的历史过程,培训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法院只有善于发现和提拔具有创新性的法官,我们的司法改革才能在正确的道路有发展。法院也要创造条件让预备法官能够走出去,去先进的法院看看,学习先进法院的做法,形成自己对法院改革的创新想法。

    法官适应地方特色也是预备法官培训的一个重要方面,现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缘山区,少数民族法官和当地法官严重不足。而外来补充的法官面临着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如何适应当地的特色和风俗。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审判工作的一大特点是多语言文字诉讼,一般都需要熟悉少数民族语言,一些偏远地区也有方言,都要求法官懂得当地方言。从现在的情况看,大部分法院中都有相当的比例的外地预备法官,所以预备法官的培训不得不重视预备法官适应地方特色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各地法院为外地的预备法官确定一个本地的法官作为导师,加强适应当地的语言和风俗。

    对预备法官的培训总结起来就是学习、锻炼和使用,学习就是加强对预备法官的教育学习,其中包括法学业务知识的学习,也包括思想理念的教育学习。提高预备法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境界。锻炼就是让预备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成长,为预备法官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舞台、机会和条件。使其能经受住政治斗争的考验、思想斗争的考验、权力考验、金钱考验、各种竞争考验和世界大转折、中国大发展、社会环境大变动的考验以及各种风险的考验。只有经得住这些考验,我们的预备法官培训才算是有成效的。能否经受住各种考验,也才能证明我们的预备法官是否是法院优秀人才。使用就是对预备法官要大胆使用,不要怕犯错误,要具备创新的精神勇于开拓,对优秀的预备法官要大胆的提拔。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117927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