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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安装“电老虎”捕猎致人死亡获刑

发布时间:2016-03-23 10:44:09


    本想安装“电老虎”狩猎,可猎物没狩到,却闹出了人命。近日,重庆市丰都县男子刘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丰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刘某是丰都县的村民,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在家附近的树丛中非法安装“电老虎”机器狩猎。在铺设电线过程中,刘某意识到铺设裸线的危险性,还在电线经过人行路段时,使用皮包线代替裸线并将其架高,但未在电线铺设的路段上设置任何警示标志。

    2015年7月28日19时许,刘某在查看是否捕获猎物时,发现了一具尸体,当时就吓得魂飞魄散,赶紧将尸体移动到皮包线区域后离开。经公安机关侦查实验,该“电老虎”机器瞬间最高电压可达936伏。同时,经鉴定,死者的死亡原因系电击致死。

    法院认为,刘某已经预见自己违规使用禁猎工具,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于过失造成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从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来看,像刘某这样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数量不在少数,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很多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其为了狩猎或者是保护自己的财产,往往采取了一些违法甚至是犯罪的做法。比如说为了狩猎在树林中安装高压线或者是挖陷阱,为了防止盗贼给庄稼喷洒毒药等等。其在做出上述行为时根本或者没有想到其行为可能会带来的后果,或者想到了却轻信能够避免,但往往就是因为那样的意想不到或者过于自信就给自己惹上了人命官司。

    在此法官郑重提醒:希望人们以刘某的案例为戒,吸取教训,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懵懂”做出一些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傻事。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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