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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中院坚持把院庭长办案制度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6-04-06 16:27:07



    为深入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和指导作用,3月30日上午,副院长金锋担任审判长与民庭副庭长董欣舟、代理审判员刘天沐共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哈尔滨铁路局与被上诉人仲维兴、仲昭林、仲兆彬、仲建华、仲丽芳、仲丽艳、仲丽萍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该案中,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的受害人因在铁道线路上停留被火车刮碰致死,受害人的丈夫及六个子女将哈尔滨铁路局起诉到法院,双方对立情绪激烈。

    庭审后,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通过为当事人辩法析理,摆事实、讲道理,分析诉讼成本,疏导当事人情绪,引导当事人正确理性地对待诉讼,彼此互谅互让,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承诺自动履行。该案的调解结案,不但化解了矛盾,也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减轻了事故对受害人家属的情感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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