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铁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姜丽:女,汉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现任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该同志兢兢业业,踏实肯干,工作成绩突出,办案质量较高。在海伦市人民法院工作期间先后获得市严打整治先进个人、人民满意好法官、市优秀公务员等荣誉。自调入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工作以来,能够很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2015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3件,全年无超审限,无更审改判案件,服判息诉率92.31%。
姜丽同志能够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该同志大局意识较强,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清楚地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重要意义和所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从而使其能够始终保持敏锐的政治头脑和极高的政治素质。该同志作风优良,严于律己,时时刻刻注意言行举止,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及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从严要求自我,拒腐蚀永不贪,能够做到自觉、自省、自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公正执法,不偏不倚,自觉抵制各种社会关系的不良侵扰。该同志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已经有15个年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无一更审改判案件,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2、哈铁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董欣舟:男,汉族,中共党员。全年共审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9件,参加合议32件,无上诉、无更审改判、无信访、无超审限案件。在省法院立案一庭挂职期间,审理各类再审案件12件,结案12件。
在政治方面,始终做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立场,做到坚持大局意识和党性原则,维护好民庭内部团结稳定,维护好法院审判工作大局。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注重业务知识的积累,阅读大量法学书籍,做到熟练掌握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
在工作方面,立足本职,带头做好工作,全面履行民事审判职责。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做到案件办理公正,法律文书规范,案件质效突出,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全年无更审改判,无超审限案件发生。三年来无错案。2015年8月,挂职到省法院立案一庭工作。在兼顾中院工作任务的同时,参与省法院再审案件的审查处理工作,审结各类申请再审案件12件。在办案的同时,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廉政方面,能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自觉抵制庸俗风气,绝不突破法官的职业良知和道德底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从严要求自己和家人。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一年来,无被通报批评问题,无重大过失和违法违纪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