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铁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高峰:男,汉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该同志思想品德优秀,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哈铁两级法院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党员。高峰同志2015年审理民事、民商事案件7件,结案7件,结案率为100%。已结案件中判决1件、调解5件、撤诉1件。无超审限、无上诉,调解自动履行率100%。高峰同志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院里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与学习中,能够积极参加并认真学习,抄写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多篇,政治素养得到较大提高。审理案件时与当事人从情感上拉近距离,耐心倾听陈述,然后入情入理地宣讲法律规定,分析各方矛盾所在,最后因势利导地指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方法,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自愿地接受调解意见,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高峰同志政治觉悟高,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时时刻刻注意言行举止,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及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从小事严要求自我,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能够做到自觉、自省、自励,公正执法,不偏不倚。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15年来,无不良反映的发生。
2、齐铁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胡斌:女,汉族,中共党员。2015年共办理民事、民商事案件7件,均在审限内审结,结案率100%,调撤率为100%。无上访、信访案件,无更审、改判案件,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胡斌同志在审判工作中,认真学习业务,积累审判经验,摸索出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一是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和关键环节,为调解结案打下基础。二是确定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原、被告这一矛盾体中哪一方起着主导作用,就首先做好这一方的工作。三是制定可行的调解方案,不急于调解,而是根据当事人的心理分别进行思想工作,待调解条件成熟时再让双方坐到一起,有利于调解的成功。她把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胡斌同志在政治上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自觉遵守“六条禁令”和“八个不准”,严以律已,廉洁从政,克己奉公,自觉维护法官形象。
3、佳铁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王韬:男,汉族,中共党员。2015年办案7件,为全庭案件总数的70%,连续三年无未结案件和上诉案件。今年他所承办案件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均为100%。
该同志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觉悟、高尚的道德品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崇高的精神风范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地工作在本职岗位上。他所承办的案大多数都以调解方式结案,没有出现一件冤假错案,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政治思想上始终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业务上他专心研究,刻苦学习,很快成为业务能手,办案中力求案件程序完善、适用法律准确。严格规范庭审,裁判书制作精细。
他始终视公正、廉洁如生命,不向权势屈服,不受金钱诱惑,不被亲情困扰,自觉提高自律能力,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