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作者:中院宣传处 发布时间:2016-04-12 14:05:06
哈铁中院干部处科员李敏:女,汉族,中共党员,黑龙江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2013、2014年被评为哈铁两级法院“先进个人”。
该同志在工作中能够很好地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自觉遵守上级规定和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树立组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严守组织秘密,自觉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讲政治,守规矩。能够克服处里人员少,工作量大等困难,主动承担、勇于攻坚,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任免及调配工作方面、法职任免工作方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面、公务员招录工作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哈铁两级法院2014年末开展陪审员选任工作,该同志指导基层法院克服困难,在时间紧、基础弱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倍增”计划参与组织两级法院工作人员分别到考生所在地进行政审,对新招录的人员按程序进行了公务员登记、落编、转正等相关工作。为人真诚,待人热心,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严于自律,没有发现违纪现象和不良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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