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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淘宝客服骗账号 窃取他人存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4-18 14:18:38


    一犯罪团伙冒充淘宝客服,以交易未成功、要向受害人退款为由,向受害人发木马和钓鱼链接,窃取受害人账户、网银内的钱款用于购买游戏点券获利。4月14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敏、江某双、黄某钦、肖某萍、黄某江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各处4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罚金。

    2015年6月初,被告人黄某敏、江某双、黄某钦、肖某萍、黄某江及谢某元(在逃)等人在长汀县童坊镇90后女子肖某萍大伯家游玩时发现该地偏僻,共同商定在此通过网络骗取淘宝客户信息后盗窃淘宝客户银行或支付宝账户资金。随后,他们购买了电脑、手机卡、无线网卡等作案工具,并在网络上租用冒充淘宝异常订单处理中心的链接平台及购买淘宝客户信息。之后,被告人分工合作,冒充淘宝客服,打电话以淘宝支付货款障碍为由,诱骗被害人在木马链接网页上输入银行、支付宝账户信息,尔后立即使用被害人的银行、支付宝账户购买网络游戏点券,并将游戏点券以9.2折的价格出卖给网上收购商套现。自2015年6月至7月间,五名被告人先后利用上述方式骗取甘肃、陕西、广东等地八名被害人的银行账户或支付宝信息,共窃取被害人账户资金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消费中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打来的电话或发来的短信。在网上购物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网银账户信息,不要被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套取支付宝、银行卡密码及支付验证码,同时,不要轻易点击通过QQ或电子邮件发送来的各种链接,以免电脑感染病毒,被不法分子窃取电脑内的信息。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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