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佳木斯铁路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执行人员克服种种困难,到多地、多部门走访、协调,积极为当事人解决生活保障问题,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早在1990年,林某某为佳木斯铁路某公司押运货物运途中,不慎从车上掉下,右大臂右小腿被火车轧断。现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生活来源,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通过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与被执行人达成仲裁调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履行调解协议,林某某随即来到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强调本案是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有残疾行动不便,是弱势群体,要千方百计的为申请执行人着想,尽快为他解决安装假肢和生活保障问题。执行人员认真研究了生效的仲裁文书,发现文书中并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具体数额,申请执行人又提供不了充分的证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执行人员先后多次到佳木斯市社会劳动事业管理局、前进区地税局、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前进分局等多个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定了养老保险金的具体数额。通过多次做被执行人的工作,被执行人为申请执行人一次性缴纳了长达14年没有缴纳的养老保险,给付伤残津貼、生活护理费、交通费及安装假肢费用共计8万余元。执行人员又多次到假肢厂和厂方研究安装假肢的规格、价格和有关事项,最终使申请执行人林某某戴上了新的假肢。
林某某戴上新换的假肢来到法院,对院领导和办案人再三感谢说:“你们帮我解决了实际困难,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