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男子无证贩卖真烟 犯非法经营罪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6-06-01 15:19:44


    烟草为专卖品,若经营者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批发许可证或其他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贩卖真烟,仍以非法经营罪论处。近日,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蒋某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珠晖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被告人蒋某阳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批发许可证或其他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见卷烟价格上调,有利可图,从多名烟草零售商手中,通过现金交易的方式,以低于烟草专卖局的批发价格,收购各类真品卷烟,共计20万元。蒋某阳将真品卷烟全部囤积在其位于珠晖区酃湖乡的租赁房中,伺机加价出售以牟利。不久,蒋某阳在其租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阳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从事烟草收购、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124776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