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铁中院民庭成功调解一起因企业铁路专用线被拆除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化解了私营业主与地方铁路及国有铁路企业之间长达6年之久的纷争。
2010年7月,哈尔滨铁路局因整合货运运力,要求对包括哈尔滨市香坊区广泰煤碳经销部(以下简称广泰经销部)在内的共104条铁路专用线进行拆除。按哈尔滨铁路局上述要求,哈尔滨宾西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宾西铁路公司) 将广泰经销部铁路专用线相关设备拆除。同年8月,宾西铁路公司将广泰经销部铁路专用线相关设备拆除。此后,广泰经销部就恢复铁路专用线事宜与哈尔滨铁路局、宾西铁路公司进行了多次磋商,但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2014年5月,广泰经销部向哈铁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哈尔滨铁路局及宾西铁路公司连带赔偿恢复专用线费用272.41万元。一审法院支持了广泰经销部的全部诉讼请求。哈尔滨铁路局及宾西铁路公司均不服,上诉至哈铁中院。
考虑本案案情复杂,哈铁中院院长罗振宇亲自挂帅,主管副院长金锋具体指导,分别与涉诉企业领导进行协调、沟通,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向当事人分析利弊,讲请法理。经多次做工作,三方均做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