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罗振宇院长同5名新任代理审判员进行了集体谈话。这5名同志是中院首批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的审判人员,入院前即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律职业资格,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经过近三年的工作实践,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具备了代行审判员职责的基本素养。经罗振宇院长提请,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任命这5名同志为代理审判员的决定。
罗振宇要求新任代理审判员政治上要清醒,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增强政治觉悟和政治敏感性,做四有、四铁干部;业务上要精通,坚持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方向,钻研业务,拓宽视野,办精品案件;作风上要务实,要继承本院优良传统作风,摒除不良习气,从岗位工作做起,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见贤思齐,取长补短,不断进步;履职上要担当,年轻人要敢于担当,不仅要管好自己,更要在团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守律上要严谨,遵守党纪国法,坚决不触碰纪律的“红线”、“底线”;创新上要带头,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勤于思考、总结,开拓思路,有所创新,有所作为;管理上要科学,在工作中要注意学习管理的艺术,培养团队管理的能力;廉政上要自律,裁判案件要牢固把握基本原则,坚守职业操守和司法良知,不被各种诱惑所动;争先上要下功夫,要在工作中树立竞争意识、危机意识,保持创先争优的勇气和信心,努力将工作做到最好,争当第一。
5名新代理审判员一致表示,要不负重望,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审判工作大局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