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中院对任职满一年的机关中层副职人员进行任职考核
作者:干部处 发布时间:2016-06-29 13:36:54
6月27日,哈铁中院机关组织召开了“中层副职述职测评会议”,10名任职满1年的中层副职人员进行了会议述职,全院干警对他们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评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振宇等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云祥同志主持了会议。
去年以来,哈铁两级法院相继有一些同志被选配到科级领导岗位工作,至今已满一年时间。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干部任期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干部队伍优胜劣汰、能上能下机制的形成,哈铁中院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任职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组织鉴定、民主测评、党组研究评定的办法进行。对于实行试用期制的干部,称职的,将正式任命使用;不称职的,将按原职务安排工作。对于不实行试用期制的干部,称职的,将继续在任职岗位工作;不称职的,将由所在院党组提出建议,报中院党组研究采取相应措施。
对中院任职满1年的同志考核完毕后,中院还将陆续到基层法院进行考核,以了解新任职人员的履职情况,促进哈铁两级法院干部队伍整体建设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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