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一羊肉汤店竟往羊肉汤里添加罂粟果 老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7-11 13:34:34


    为让羊肉汤喝起来更有“滋味”,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一家羊肉汤店老板竟然在熬制羊汤时添加罂粟果。近日,经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江都区人民法院判处龚国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今年1月20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在对“三宝羊肉汤店”进行检查时,现场将店内的羊肉汤、羊脑、羊油予以原地保存和抽样检测。经鉴定,该羊肉汤中检出吗啡、罂粟碱成分。该局于当日将店主龚国平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移送公安机关。次日,龚国平被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刑事拘留,1月28日被该局取保候审。

    经查,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消费谋取非法利益,从2015年11月底起,龚国平在店内熬制羊肉汤时放入罂粟果。同年12月,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羊肉汤检测异常,含有吗啡等有害物质,随即要求其立即整改。但龚国平心存侥幸,继续在羊肉汤当中添加。“三宝羊肉汤店”每天销售金额在500元左右,自2015年11月底至今年1月20日,销售金额约为2.5万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124505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