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铁法院院庭长办案成常态
作者:王丹、王海静 发布时间:2016-07-13 15:40:08
为落实省高院、哈铁中院全面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的要求,佳铁法院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将院、庭长办案作为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审判作风的一个重要环节,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表率作用,激发了法官办案积极性,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而提升审判质效。
截至目前,佳铁法院院长、庭长参与办理、独任审理的各类案件,占全院受理案件的73%。其中,院、庭长共参与办理、独任审理刑事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43%;民事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100%;执行案件占全部执行案件的100%。
院、庭长身先士卒、勇担重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原来的听取汇报转变为直接深入一线,既发挥院、庭长示范和引领作用,也能够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应整改。佳铁法院积极推行院、庭长参与办案制度,真正实现了“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彰显院、庭长办案指导作用和办案模式,使优质审判资源得到最大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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