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涉嫌诈骗罪被判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6-07-27 08:42:16


    刷卡消费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便捷,但是不顾自己的还款能力盲目刷卡,带给自己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还可能会触犯法律。近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桂阳男子刘某因信用卡账户透支7万余元,面对银行催款又不闻不问,最终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1983年出生的刘某是桂阳桥市乡人,大专毕业后无正当职业。2013年5月份,被告人刘某以其养生馆装修为由,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支行办理了一张额度为50000元的信用卡,于5月28日开始透支,并陆续还了部分欠款。自2014年6月6日以后,被告人刘某便无还款行为。期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支行通过短信、电话、委托律师等方式向被告人刘某催收欠款,但因被告人改变了联系方式,且离开了桂阳,导致被告人刘某透支的款项一直无法追回。截止到2015年10月25日,被告人刘某共透支78488.53元,其中本金41383元,利息及滞纳金37065.53元。2016年1月30日,被告人刘某被抓获归案。2月2日,被告人刘某已将透支款息全部偿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且被告人刘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较轻,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意见,法院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127904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