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评查做到“五坚持”
作者:胡庆海 发布时间:2012-05-28 09:55:13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以“公正效率”为主题,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不断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和审判监督工作力度,确保了各类案件质量,近年来审理的案件无更审改判、无错案。受到上级法院和社会好评。
在案件质量评查中,该院按照最高法院开展的增强司法能力建设“两评查”活动的要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做到了“五坚持”:一是坚持审判流程登记。限定审、执结案件的立案、送达、排期审理(执行)、归档和案件评查的期限,一案一表,在评查中对相应内容、时间进行登记,追踪管理;二是坚持评查问题反馈。将评查发现的案件问题及时向承办庭和承办人反馈,听取意见,统一认识,明确责任;三是坚持评查通报。每季度由审监庭(评查办公室)在院务(考评)会上汇报评查情况,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书面通报全院;四是坚持评查整改制度。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纠正的立即修正,一时无法纠正的,限期整改,未整改的案件,不予归档;五是坚持评查奖惩兑现。将评查结果记入审判人员的业绩档案,作为每月绩效考评兑现奖惩和评先评优、晋升等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宣传处
文章出处: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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