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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规范执行行为

  发布时间:2014-09-23 09:45:07


    “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开展以来,哈铁中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好效果。近日,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3600多万元,曾采取执行措施20多次的仓储保管合同纠纷案。

    一是制发了《哈铁两级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执行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采取强制措施的审批、依法中止、终结案件的审批、执行款项管理等环节工作做出了规范性要求。二是推行了“执行日志”制度,对执行过程中的通知、财产申报、查封、扣押、交付、强制措施等工作进行详细记录,以备向申请执行人全过程反馈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黑名单库。三是建设执行指挥中心远程音视频监控系统,通过指挥中心与执行人员单兵作战系统、车载执行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时数据传输,提高执行案件的透明度,加大对执行人员的监督制约。四是依托省法院执行信息平台建立具有铁路两级法院特点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将案件的执行依据、标准、规范、程序以及执行全过程等信息,全部按要求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地预防权力寻租、违规执行,让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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