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已被法院受理

发布时间:2016-08-16 08:52:25


    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获悉,今天上午9时许,王宝强在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来到法院,起诉其妻马蓉离婚。朝阳区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已正式受理此案。

    上午9时许,王宝强身穿一件黑蓝色花色T恤,头戴蓝色棒球帽出现在北京朝阳法院,陪同其一同前往的还有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等人。

    王宝强起诉称,其与马蓉于2010年2月10日在河北邢台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婚后其为家庭幸福安定不懈努力,但马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仅与其经纪人宋喆发生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更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恶劣行为,致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王宝强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应准予离婚,且由其直接抚养婚生子女更有利于子女成长。为维护合法权益,故起诉离婚,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据悉,王宝强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多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127483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