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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人诈赌要款不回 非法拘禁他人获刑八个月

发布时间:2016-09-07 09:29:49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讨要不回遭人诈赌的赌资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5个多小时的案件,被告人刘某、阙某因犯非法拘禁罪皆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5年12月,张某通过赌博小伎俩迫使刘某输了4万余元的赌资。事后,刘某得知张某诈赌怒火中烧,遂多次电话联系张某要求其返回赌资,但张某绝口不承认自己诈赌,最后索性不接刘某电话,由此彻底激怒了刘某。今年1月11日12时许,刘某纠集阙某等人,到龙岩市新罗区一家酒店门口拦截张某,并强行将其拖上车并载至永定湖雷镇尺度村山上,非法限制张某人身自由5个多小时。其间,刘某、阙某用镀锌管等物殴打张某,致张某轻微伤。案发当天傍晚,湖雷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出警搜寻,最终将刘某、阙某抓获归案。

    1月25日,经调解,刘某、阙某及其家属一次性补偿张某2万元,两人的行为也因此得到了张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阙某非法拘禁他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行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归案后,二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另外,两人的行为取得了被害人张某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上述一审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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