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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昂贵药品起邪念 以婚介为名骗钱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9-07 09:30:37


    因患疾病,且热衷于购买电视推销的药品,但又无力支付高额药费,向别人借钱也借不到,故想出帮人介绍对象骗钱。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判决被告人翁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千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翁某因患有类风湿疾病,热衷于购买电视广告推销的治疗药物,但因无力支付高额药费且借款无门,遂想出通过谎称帮人介绍对象,期间再以对方家长治病急需用钱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用于自己购买药物的犯罪方法。被告人翁某谎称给同村村民梁某之子周某介绍女友,并称该女之母生病住院急需用钱,从梁某夫妇处骗得人民币7000元。该诈骗所得款项已被被告人全部用于购买药物。第一次骗得后,被告人未收手,被告人翁某又谎称该女母亲住院医药费不够,再次从梁某夫妇处骗得人民币6500元。被告人翁某在自己家中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后被告人翁某将其所得全部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周某,取得被害人周某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特定关系人生病急需用钱的事实,骗得他人人民币13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翁某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治病所需实施诈骗且已将所得赃款全部退还,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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