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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男子为获利非法盗挖防洪大堤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16-09-09 09:58:40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一男子为了卖沙获取利益,竟然盗挖防洪大堤造成大片河堤损坏。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5年,并追缴非法所得。

    据了解,2015年1月份,西安市长安区沣河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在巡查河堤时,发现北二村段的沣河防洪大堤遭到人为破坏,毁坏的部分长达100余米。经过调查,原来是家住附近的村民曹某为了卖沙子牟取利益,雇佣装载机和挖掘机对沣河东防洪大堤进行挖掘破坏,又雇佣农用车将沙子运往别处售卖,非法获利约3万元。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坏的防洪大堤修复价值为13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盗沙获利为目的,盗挖河堤,造成沣河河堤毁坏,使公共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遂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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