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按摩为掩护实施盗窃 女子获刑八个月
发布时间:2016-10-14 09:43:53
一名以按摩为掩护的女子与他人联手,在给人按摩时趁机偷走客人现金1800元,日前,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名犯盗窃罪的女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800元,退赔失主。
被告女子王某,42岁,江油市人,案发前租住在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某街。因无正当收入,加上开销多,王某一心想着多赚点钱。2016年1月,王某伙同“老白”(另案处理)共谋以按摩为名窃取客人钱财。2月22日上午10时许,王某在魏城镇某街以按摩为名,将被害人林某某骗至出租房内,趁按摩之机,将林某某外套口袋内的1800元现金盗走,随后与“老白”各分得900元。让王某没想到的是,林某某事后发现钱包被盗,怀疑是王某和“老白”所为,于是连续4天在魏城镇街上等候、寻找王某。2月26日上午,王某与“老白”在魏城镇准备搭乘公交车时,被林某某抓住并报警,民警将王某当场抓获。
游仙区法院经开庭审理,认定王某犯盗窃罪,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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