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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帐住进债务人家中 非法侵入住宅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6-10-21 11:25:16


    欠账不还,总躲着债权人的做法令人唾弃。但要账方法不当,触犯法律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非法侵入住宅案,因要账带着家人强行住进债务人家中的被告人卫某被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一家属院的房屋所有人为周某,周某夫妇与其小儿子周某C一家三口共同居住于此。2015年5月12日,湛河区北渡镇的卫某带着其母亲和妻子、孩子到周某家中找周某的大儿子周某A索要债务,周某称周某A不在此居住,让卫某离开其家去找周某A要钱,卫某坚持不走并和家人一起住进周某家中直至5月19日方才离开。期间周某报警,民警到周某家中劝卫某离开,要求其通过合法途径索要债务,卫某拒不离开,周某一家无奈到外面居住。2016年2月23日至3月7日刚过完春节,卫某以向周某A要账为由再次强行住进周某家中,并带人在周某家中喝酒、吵闹,导致周某一家无法正常生活,搬至外面居住。期间周某与邻居均报警,民警劝卫某离开,其拒不离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卫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卫某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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