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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行政处罚为儿戏 “赤脚医生”非法行医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6-10-21 11:25:57


    明知自己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范某某长期开展诊疗活动,湖南省东安县卫生局先后两次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诊所立即停止执业活动,但范某某仍继续非法开展诊疗活动。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范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单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范某某明知自己没有执业医师资格,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东安县大庙口镇租用民房开办牙科诊所,长期开展诊疗活动。2012年、2013年东安县卫生局先后两次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牙科诊所立即停止执业活动,但范某某仍继续非法开展诊疗活动。又于2014年、2016年6月分别被东安县卫生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查获。2016年7月4日,该行医场所被予以取谛。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某未取得了执业医生资格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在被卫生行政部门两次处罚后,仍然非法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本案被告人范某某能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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