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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离婚矛盾升级,男子划伤妻弟面部获刑6个月

发布时间:2016-10-26 15:56:08


    被告人方某与妻子李某甲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妻弟李某乙被方某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划伤。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方某与其妻子李某甲因离婚问题产生纠纷,2009年,李某甲将双方共同之子带往外地独自抚养,并隐瞒了住址,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2013年9月17日上午8时许,双方又发生争吵,李某甲的弟弟李某甲乙上前劝阻。被告人方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沙子丢向被害人李某甲乙,李某甲乙摔倒在地后,被告人方某又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上前划伤被害人李某甲乙的脸部。

    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甲乙鼻根部至右侧面颊部14.5cm皮肤组织挫裂伤,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案发后,被告人方某与被害人李某甲乙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方某赔偿了李某甲乙的损失,李某甲乙请求免予追究方某的刑事责任。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因婚姻家庭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方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就民事赔偿部分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依法作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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