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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坐铁轨被轧身亡家人索赔13万被驳回

齐铁法院:完全行为能力人故意违法不能获赔

发布时间:2016-11-23 11:31:58


    一男子违规翻越防护网,坐卧铁轨被撞身亡,家属状告哈尔滨铁路局索赔13万。15日,该案判决结果生效,法院判决书认定受害人刘某应对后果承担责任,驳回原告向哈尔滨铁路局索赔13万的诉讼请求并负担案件受理费用。

    据了解,2015年9月11日,扎兰屯市民刘某在滨洲线扎兰屯至高台子站间410公里处,擅自翻越铁路防护网进入铁路封闭区间,在C82002次货运列车接近时在铁轨上坐卧,机车司机虽然鸣笛并紧急制动,但仍将刘某轧死。事故发生后,其家人以刘某被列车撞轧致死为由,将哈尔滨铁路局告上法庭,并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近13万元。

    齐齐哈尔铁路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作为智力健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对使用中的铁路线路危险性应当具有充分的认识。证据显示,刘某侵入的铁路线路区间并非居民区,且设有完好的铁路防护网,刘某无视铁路防护设施,擅自侵入限界干扰铁路正常的运输秩序是一种故意违法行为,在机车监控的录像中显示,刘某坐卧在铁轨时,对机车鸣笛提醒仍不躲闪,最终导致被撞身亡,判定铁路部门无任何责任。

文章出处: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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